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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关于知识要求的变化及分析 1.1.1 从知识本位转向关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从表1可以看出,对物理知识要求的提法从1952年的“系统的巩固的物理学基本知识”,1956年“系统的物理学基础知识”,1963年的“关于力学、分子物理学和热学、电学、光学、原子物理学的基础知识”,1978年的“比较系统地掌握学习现代科学技术所需要的物理基础知识”,2000年的“学习比较全面的物理学基础知识及其实际应用”,变为2001年初中物理课程标准中所述的“学习一定的物理知识,养成良好习惯”以及“2003年高中物理课程标准所述的学习终身发展必备的物理基础知识和技能,了解这些知识与技能在生活、生产中的应用,关注科学技术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3个维度来培养学生,引导学生在学习物理学基础知识中,掌握一些基本技能,要经历科学探究的过程,培养起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发展对科学的好奇心与求知欲,还要关注物理学的主要成就和发展趋势以及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有振兴中华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有将科学服务于人类的意识。这些提法表明以往知识本位的课程理念和做法被摒弃,在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均衡培养学生的教育观得到重视。 1.1.2 定位提高科学素养,调整知识的教学要求 与发达国家科学课程和教学相比,我国科学课程具有精英主义的性质[2],课程内容强调完整与严密,学生学习过于艰辛,科学课程不能起到提高全体学生科学素养的作用。物理课程也同样有这个缺点。为了改正这一缺点,物理课程编订有一个对知识内容逐步调整和适当降低某些内容教学要求的趋势。例如1952年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较多,教学中学生消化不了,教育部于1954年和1955年先后下达了“精简中学物理教学大纲(草案)和课本的指示”和“关于精简中学物理教学大纲(草案)和高中二、三年级物理课本的指示”。 1956年,人民教育出版社编辑出版的第二套教材刚使用了一年,就发现某些学科的要求较高、内容较深,造成教与学的过分紧张,教育部发出了精简中学物理等7门学科教材的通知。1978年出版的全国通用的十年制中小学教材,清除了“十年动乱”时期出版的教材中的许多谬误,纠正了政治干扰业务的不正确做法,但大纲对知识要求是偏高的,试行的结果表明大多数学生是不能适应这一较高要求,学生负担过重,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以后国家教育部(教委)多次颁布调整教学要求的文件,如1983年的“关于颁发高中数学、物理、化学3科两种要求的教学纲要的通知”、“高中物理教学纲要”,1985年的“关于印发调整初中数学、物理、化学、外语4科教学要求意见的通知”、“调整初中物理教学要求的意见”,1990年的“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都不同程度地降低过高的教学要求。2000年的教学大纲对1996年课程实施试验中反映出的“理科要求偏高,容量过大,课时矛盾突出”等问题而对教学要求进行了调整。“每一次大纲颁布实施后不久,总要进行精简或调整,说明了制定大纲时的期望总是较高,而跟实际的可行性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2001年初中物理课程和2003年高中物理标准以提高全体学生的科学素养为基点,调整了知识的教学要求。物理课程标准强调课程要重视基础和选择性,要重视全体学生的共同基础;并针对学生的兴趣、发展潜能和今后职业要求,设计出供学生选择的课程或课程模块,以满足不同学生的不同学习需求,促进学生自主地、富有个性地学习。物理课程与其他学科的“学术标准有了一定调整,不再单纯强调以学科为中心,不再把学科的完整性、严密性作为第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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