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届泛珠三角物理奥林匹克竞赛暨中华名校邀请赛通知及竞赛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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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泛珠三角物理奥林匹克竞赛暨中华名校邀请赛通知及竞赛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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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dsgjd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8 0: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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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赛宗旨: 提高华人物理教育水平,发现和培养在物理学方面具有优越潜能的华人学生,促 进内地与港、澳、台等华人地区物理教育联系和交流。 二、举办单位: 香港物理奥林匹克委员会 中国教育学会物理教学专业委员会 台北市资优教育发展协会 三、支持单位: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暨青年局 四、参赛对象: 香港、澳门、台湾及内地著名重点中学物理特长生 五、命题评卷: 香港科技大学 六、时间安排: 2008年2月13日(农历初七星期三):报到 2008年2月14日(农历初八星期四):竞赛 力学基础试: 上午 09:00-12:00 物理综合试: 上午 09:00-12:00,下午 14:30-17:30 2008年2月15日(农历初九星期五): 参观游览(自备香港F签证) 2008年2月16日(农历初十星期六): 颁奖闭幕式,下午散会。 七、竞赛地点: 香港科技大学、广东省深圳中学 八、竞赛项目: 力学基础试(面向高一和初中)、综合试(面向高二、高三年级)。 高二、高三年级的学生不可以参加基础试。 九、竞赛奖项: 1. 竞赛设立个人奖和团体奖。 个人奖 基础试、综合试荣获前三名的选手分别荣获冠、亚、季军奖,颁发获奖证书。 基础试、综合试分别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 团体奖 据各代表队成绩最好的三位学生(参加综合试的高二、高三年级学生)的累计分数,计算“团体成绩”,以确定代表队的团体名次。团体名次前三名的代表队荣获“团体冠军奖”、“团体亚军奖”、“团体季军奖” 奖杯,其余按计分办法,获颁发团体一、二、三等奖证书和奖杯。 优秀教练员奖 获基础试、综合试学生的指导老师获“优秀教练员”荣誉证书(依据报名登记)。 2. 证书由举办单位共同颁发。 3. 凡中华名校均可自行组织代表队,每支代表队队员人数不超过5名学生,高二、高三学生总共不少于3名。每校最多不可以超过2支代表队参赛。 4. 不够派出代表队的名校中学生可以个人名义向组委会直接报名。
十、费 用: 1. 每个代表队(5名学生和1名带队老师)由所在学校交纳3000元人民币参赛费;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参观旅游并协作购买返程车、机票。 2. 参加香港观光的师生需提前足够时间(一个月以上)到当地公安局办理香港通行F签证(个人旅游或商务),办理商务签需要香港邀请函的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所在地往返深圳长途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自理。 十一、2008年暑假赴台湾教育交流接受预报名: 需要参加本赛委员会组织的2008年暑假台湾教育交流的学校将根据报名先后确定人选,因名额有限,参赛学校具有优先权。 十二、报名办法: 请参赛学校于2008年元月10日前将报名表回馈给我们。报名截止:2008年元月10日。 竞赛报名咨询:周老师 0755—25997771 13392885955 冷老师 0755—82223044 13691666976 香港物理奥林匹克委员会 中国教育学会物理教学专业委员会 台北市资优教育发展协会 2007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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