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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的决策落到实处,“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人增长幅度,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这些在最近颁布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给予了明确的规定。第四,落实领导责任,明确优先发展教育的职责,把切实发展教育、保证教育投入、重视人才培养等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和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教育协调发展
发展是硬道理,实现国家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根本上要靠发展教育事业。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发展,其中就包括发展教育事业。与此同时,教育还要协调发展、健康发展。这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实现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和谐寓于协调之中,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强调协调发展是《决定》的鲜明特色。同样,适应和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的教育也必须坚持协调发展。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发展,是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上的发展,是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发展,而不是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因此,要按照《决定》明确提出的“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的战略要求,牢固树立教育协调发展的理念,创新教育发展模式,提高教育发展质量。《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划纲要》在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对此有详细描述。
推进教育协调发展,关键在于正确处理教育内外部的各种关系,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教育结构。一是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落实中央关于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布局的部署,即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同时,积极发展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和成人教育,使教育发展布局和结构趋于合理、得到优化。二是推进城乡、区域教育的协调发展,形成城乡教育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形成东中西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教育协调发展机制,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贡献力量。三是教育的规模与效益、数量速度与质量要
协调,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在着力提高发展质量上下工夫,走办学效益好、教学质量高、人才培养对路、教育结构合理和资源优化的新路子。四是正确处理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教育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以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作为解决教育问题的动力和基础,以保持教育和学校持续稳定、营造良好氛围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
(三)培养全面发展的人
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决定》的根本理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到教育目标任务上,就是要培养和谐的、全面发展的人;体现在教育对象上,就是要面向所有青少年儿童,乃至全体社会成员;体现在教育过程中,就是要为培养和谐的全面发展的人建立完善的教育内容、方法、模式和评价体系。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也是教育为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党和国家确立了以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核心内容的教育方针,并将其作为我国教育的根本目的。《决定》进一步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并要求基础教育要注重打牢青少年科学文化、思想道德和健康素质的基础,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职业教育要努力使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高等教育要注重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广大教育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理念,坚持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正确处理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关系,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新时期教育工作的主题,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使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针对客观存在的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的问题,以和谐的理念和精神领引教育、改进培养人的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要课题。第一,提高教育工作水平,强化各种素质之间的有机联系,使德智体美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特别是要把立德树人摆在突出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学校教育全过程,贯穿各级各类教育之中,并在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德育工作效果上下功夫;要落实“健康第一”的要求,促进青少年身心协调健康发展,增强学生体质;要实施全面的智育,在夯实学生科学文化知识的基础上,发展智力、培养能力,使学生学会学习、热爱学习,真正具有牢固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的本领;还要加强美育,提高学生审美素养和高尚情趣。第二,改进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建立健全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机制。尤其是要正确处理学校与社会、教育与生活、学习与工作、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从实际出发,在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上下大工夫、真功夫,大力加强实践性环节和活动内容,积极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科学途径和方法。第三,完善考试评价制度,加快建立学校与社会相互沟通、大中小学相互衔接的多样化的人才选拔与评价方式,建立符合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要求的科学评价标准。继续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创新人才、特殊人才能力发展的选拔机制。第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学生学习师范专业,鼓励优秀人才终身从教,使教师真正成为最受人尊敬和羡慕的职业。第五,营造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和人才培养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机制,促进学校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形成全面发展的人的培养合力。
(四)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赋予当前教育的新任务。从经济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