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物理教学论文 | 高中物理资源 | 物理备课素材 | 递交问题 | 新课程商城 | 物理名师名校 | 

您现在的位置: 高中物理新课程 > 课改新动态 > 学术活动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物理谜语请你猜
工作并快乐着
当前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的
课程资源如何开发利用
新课程背景下物理实验室
新课程理念下物理课程资
新课程实施中社区课程资
中学物理实验教学资源的
自感现象说课教案
楞次定律 说课
  中 国 物 理 学 会 章 程           ★★★
中 国 物 理 学 会 章 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30 22:05:08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有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外籍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会员
    1. 拥护本会章程;
    2.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 助研、讲师、工程师及同等技术职称以上、从事物理教学、研究及其应用的物理学工作者;
    4. 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物理学工作者;
    5. 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从事物理研究、教学、生产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且在科研、教学、生产上取得一定成就的物理学工作者。中学物理教师,虽未经大学本科毕业,但已从事物理教学十年以上,有较高教学水平者;
    6. 热心物理学发展,有一定专业知识,积极支持本会发展的有关部门的管理干部;有条件时,经理事会同意,也可吸收学生会员和接纳高级(资深或终身)会员。
    (二)团体会员
    与物理学科有关,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并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设计等企、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学术性社会团体。
     本会与团体会员建立业务联系和互相支持关系。
    (三)外籍会员
     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对我国友好,并愿意与我会联系、交往和合作的外籍科技工作
者。接纳外籍会员要报中国科协审查备案。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 提交入会申请书;
2. 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审核讨论通过;
3.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4. 外籍会员需报中国科协备案。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活动和其他活动;
    3.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优先取得与本身业务有关的本会学术资料;
    4.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 执行本会决议;
    2.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 按规定缴纳会费;
    5.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无故两年不缴纳会费与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一经发现,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